发布机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名 称:遗失声明(李迎春)
发文日期:2019-12-13
文 号:
遗失声明(李迎春)
2019-12-13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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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迎春因保管不善,将0131007786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迎春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