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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名 称:鹿泉区文广新局行政许可事项动态调整并公示的通告

发文日期:2017-06-03
文 号:

鹿泉区文广新局行政许可事项动态调整并公示的通告

2017-06-03    来源: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打印

 石家庄市鹿泉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关于将核发网络文化许可证15项行政许可事项在权力清单中进行动态调整并公示的

  

 

我局按照《石家庄市鹿泉区“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文件的要求,通过自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根据2017年3月10日鹿泉区人民政府关于向鹿泉区行政审批局划转第一批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应于2017年4月份将“除省直单位和宗教内容外的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审批”、“娱乐场所设立及改建、扩建营业性场所或者变更场地、主要设施设备、投资人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的审批”、“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审核许可”、“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企业及企业变更经营活动的审批”、“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的登记”、“中外合作音像制品零售企业设立与变更审核”、“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被关闭光盘厂生产线处理审批”、“拍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批”、“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电影放映经营许可”、“举办营业性演出审批”、“设立可录光盘生产企业审批”、“从事音像制品零售业务许可”等15行政许可事项在权力清单中进行动态调整并公示,而未调整和公示。我局对上述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责成我局文化市场管理科认真加以整改落实,并已于2017年6月3日将“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等15项行政许可事项在我局权力清单中进行动态调整完毕并在鹿泉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石家庄市鹿泉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