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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鹿泉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发文日期:2019-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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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2019-07-18    来源: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鹿泉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一、编制背景

2019年4月4日,区行政审批局依照《石家庄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石政办函〔2018〕241号),起草了《鹿泉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经区政府第三十二次常务会研究通过。2019年6月12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石家庄市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19〕38号),区行政审批局参照石家庄市实施方案,对我区方案内容进行了完善修订,重新拟定了《鹿泉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内容

本稿《实施方案》主要修订完善了以下内容:

(一)优化审批环节材料。

1.明确取消了施工许可证核发前现场勘验环节,改为承诺制;简化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报材料,对现状为市政设施用地的项目,取消土地使用证明材料;对穿越非国有土地的地下线性项目,将土地使用证明材料简化为土地权属人意见。

2.将招标方案核准项目建议书同时办理,不再单独核准。

(二)细化分类审批流程

1.政府投资类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压缩至25个工作日,核准类社会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压缩至13个工作日,备案类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压缩至13个工作日;

2.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压缩审批时间至14个工作日;

3.施工许可阶段政府投资类、社会核准类压缩审批时间至15个工作日,社会备案类压缩至14个工作日;

4.竣工验收阶段审批时间压缩至14个工作日。建议政府投资类项目采用政府采购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  


《鹿泉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