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家庄市鹿泉区委办公室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鹿泉区纠“四风”转作风提效能活动推进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鹿泉区纠“四风”、转作风、提效能活动推进方案》已经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石家庄市鹿泉区委办公室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
石家庄市鹿泉区
纠“四风”转作风提效能活动
推进方案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冀发〔2017〕34号)、《河北省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的通知》(冀纠风〔2018〕1号)、《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冀发〔2017〕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石办发〔2018〕1号)和《石家庄市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精神,按照区二届二次党代会要求,为做好我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现就在全区开展纠“四风”、转作风、提效能活动制定本推进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要求和省市、区委有关安排部署,特别是省委书记王东峰同志重要批示要求,聚焦我区在忠诚担当、调查研究、服务群众、项目建设、文风会风、决策部署、总结成绩、履职尽责、反映情况、遵守纪律等十个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在全区开展以“十查十改”为主要内容的纠“四风”、转作风、提效能活动,突出政治纪律、营商环境、干部作风、基层微腐败四个方面重点,切实解决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显著增强,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干部作风真正好转,基层微腐败有效遏制,在全区营造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为全力打造经济强区、大美新城、幸福鹿泉提供有力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部署和省市、区委有关要求,深刻认识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地抓好作风建设。全区乡科级以上党组织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研究,对开展纠“四风”、转作风、提效能工作活动安排部署。
(二)抓“两头”带中间。坚持领导带头,从区委常委会和区委常委做起,区级领导干部逐项查摆“四风”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为全区做示范、做表率。坚持区级机关带头,在深化改革、完善政策、服务基层等方面主动作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突出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教育,杜绝信谣传谣和跑风漏气等现象。以具有审批、执法、收费、服务等职能的窗口单位和基层站所为重点,认真查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剖析,强力整改,取得群众满意。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紧抓“四风”突出问题,拿出过硬措施,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区市场监管、住建、公安、质监、财政、国税、地税、规划、国土、电力、行政审批等与群众联系较多的部门要加大自查自纠和整改力度,严查为民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中存在的黑中介、吃拿卡要、变相罚款、钓鱼执法等现象,为全区带好头。
(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四风”问题新表现,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以警示教育大会典型案例为镜鉴,深入查找本地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反思问题发生的原因,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展开立体式排查、全方位扫描,同时广泛征求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逐一列出岗位职责出现的作风问题,坚决予以解决。要建立纠“四风”、转作风、提效能工作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2018年1月25日前完成台帐建立。
(四)开好民主生活会。各单位要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委要求,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强化问题意识,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找“四风”突出问题,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症,逐条查找梳理,深入开展党性分析,做到落细落小、见人见事,防止从抽象到抽象、从原则到原则、空对空。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整改,不断取得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2018年2月中旬前完成。
(五)开展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区实施细则,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逐项查找在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行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高标准、严细实,进一步研究改进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抓出成效。
(六)召开不同层次座谈会,用好“双问计”平台。各单位要召开不同层面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企业家代表、个体工商户代表和各界人士等,征集“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对征集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扎扎实实整改。要充分发挥“双问计”平台的作用,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认真加以梳理解决,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七)畅通举报渠道。在鹿泉电视台等媒体开通举报平台,区邮政局设立举报信箱,区委宣传部加强舆论监督。2018年2月底前,将纠“四风”、转作风、提效能工作推进情况每周在《鹿泉新闻》节目期间滚动播出一次。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对群众举报线索及时梳理汇总,将有价值线索交区纪委查处,区纪委要将查处结果及时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开展暗访督导。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暗访组,对全区每月开展一次暗访,暗访组要特别加强对区直服务群众窗口单位和基层站所的暗访。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要把纠“四风”、转作风、提效能活动开展情况作为督查的重要内容,持续深入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选树正反典型。
(九)开展重点工作落后单位剖析。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两月选择两项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对落后单位采取解剖麻雀的办法,进行作风问题重点剖析,找出存在问题、产生原因及责任人,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工作建议。
(十)抓好执纪问责和典型案例曝光。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抓紧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尽快加以解决。对典型的“四风”问题,以下发督办通知的方式责成限期整改,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进行问责。对涉嫌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反面典型,视情况在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适时召开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形成震慑。
(十一)建立长效机制。对发现的带有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逐项进行研究,要用改革的思路,站在群众的角度解决问题,要本着群众的观点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同时,要及时把专项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建立健全符合新规定新要求的制度体系,形成纠正“四风”的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十二)组织开展效果评议。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好阶段性验收工作,确保专项整治的质量和效果。采取多种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进行评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企业代表等,召开不同群体座谈会,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价;通过第三方评估、网络、微信等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和效果进行更大范围的评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区)和区直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谋划、亲自推动。要成立相应机构,研究制定推进方案,组织专门力量,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区委成立纠“四风”、转作风、提效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专项整治工作,定期研究,持续督导,强力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分工,协调联动,形成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各单位要在2018年1月25日前完成推进方案。
(二)营造舆论氛围。区委宣传部及新闻媒体要把专项整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设立专栏、专题、专版,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用好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加强与受众的互动,强化宣传效果。要加强与上级媒体的对接,及时反映我区活动开展的好做法、新成效。要及时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树立标杆,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局面。要根据统一部署,适时曝光反面典型,发挥警示作用。
(三)搞好统筹协调。各乡镇(区)和区直各部门要加大纠“四风”、转作风、提效能工作力度,设立专门的专项活动办公室,对本单位的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推动,及时发现问题,加快协调解决。
(四)严格督导审核。对重点问题要重点督导,专人盯办,务求实效。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推进方案和台账的审核把关,审核不过关的退回重新修改完善。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工作通报等相关工作机制,年中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议,年底进行评审。
(五)及时报告反馈。建立定期向区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制度,各单位每月底前报告一次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全区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通报,每季度向区委常委会报告一次。加强与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上报我区专项整治成果,学习借鉴外地经验。
(六)强化结果运用。要把专项整治评议评审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绩效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乡镇和部门,进行大力表扬;对组织不力、未按要求推进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 鹿泉区纠“四风”、转作风、提效能活动领导小组
及办公室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鹿泉区纠“四风”、转作风、提效能活动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和
组成人员名单
为加强对全区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成立区纠“四风”、转作风、提效能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组 长:封立新 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
成 员:盖建红 区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史维斌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贵生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梁勇强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郝新峰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蔺义堂 区直工委书记
杨卫海 区教育局局长
李振安 区卫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整治总体工作进行统筹协调,解决重要问题,指导、推动、督促各项工作落实。
区委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有关会议,起草有关讲话和会议纪要,编发办公室通报,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区政府督查室强化服务群众窗口单位和基层站所的检查。
区纪委:开展暗访活动发现反面典型,加强巡视巡察,主动挖掘问题线索,认真受理、处置问题线索,指导各乡镇(区)、区直各部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问题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区委组织部:负责协调区对接石市重点工作大督查办公室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将作风建设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考核相结合,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开展新闻暗访,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营造舆论氛围。在新闻媒体开通举报平台,并按要求刊登相关信息,让社会各界广泛知晓。
区直机关工委:做好与上级机关工委的对接沟通。
区教育局:负责区属各学校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和汇总报告。
区卫计局:负责区属各医疗机构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和汇总报告。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及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督查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主要职责是对全区专项整治进行协调指导和推进,研究确定各阶段工作重点、暗访主题;搜集整理群众公开举报问题线索,并组织交办,对办理结果进行抽查核实;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对领导小组议定事项进行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起草阶段性评价报告、工作总结、工作动态、通知等。
主 任:盖建红 区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副主任:康建斌 区委督查室主任
刘 猛 区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薛玉忠 区委正科级组织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资料组、督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