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财政局
名 称:石家庄市鹿泉区关于2018年全区及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 报 告
发文日期:2018-12-30
文 号:
石家庄市鹿泉区关于2018年全区及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 报 告
关于2018年全区及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的
报 告
区财政局局长 王彬奇
(2018年12月28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报告2018年全区及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财税部门按照年初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不断强化综合治税措施,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证了各项收入和支出政策的落实。因上级下达地方政府债券、增加教育设施配建资金等需增加预算总支出以及部分重点项目需进行调整,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对我区今年的财政预算调整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公共财政总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2018年全区年初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395970万元,其中:预留乡级支出58000万元,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支出41278万元,区本级支出296692万元。因地方政府债券增加及政策性项目增支,将区本级支出调整为315992万元,调增19300万元,其中:上级下达我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调增支出预算10000万元;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新改扩建居民住宅项目配建教育设施建设资金缴纳标准和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石政发[2016]65号)要求,根据教育设施配建资金收入情况,调增教育设施配建资金安排的支出9300万元。乡级支出预算仍为58000万元。根据《预算法》规定,上级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不作调整。为此,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相应调整为415270万元,调增19300万元。
(二)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调减情况
1、因项目未实施,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对口帮扶资金1000万元;
2、因资金未动支,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预备费1500万元;
3、因项目未实施,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建材企业去产能补偿资金500万元;
4、山前大道拓宽改造工程PPP项目服务及管护费调减700万元,由年初的1500万元调整为800万元;
5、因项目进展较慢,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莲花山景观绿化工程500万元;
6、太行山生态绿化工程调减300万元,由年初的5618.86万元调整为5318.86万元;
7、因项目进展较慢,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调减362万元,由年初的688万元调整为326万元;
8、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调减文化产业发展及文艺团体扶持资金200万元,由年初的320万元调整为120万元。
(三)年初预算安排资金不足事项及政策性支出项目调增情况
1、因年初预留调资不足,为落实全区干部职工通讯补贴、精神文明奖等政策,调增人员经费指标5250万元;
2、根据教育配建资金政策及收入情况增加中小学及幼儿园建设资金支出9300万元;
3、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0000万元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增加的项目支出包括:获铜路南二环西延至金河桥段改建及附属工程3300万元,南二环西延绿化3200万元,京赞线御园路至南二环西延段两侧环境整治提升工程1730万元,衡井线路面整治提升工程500万元,北外环景观整治工程500万元,环抱路景观整治工程300万元,环抱路路面提升270万元,北斗东路综合整治提升工程200万元。
需要说明的事项:一是年度执行中上级预计下达我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7亿元(不含列入预算的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主要是各部门专项项目资金,需相应增加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规模。二是根据省台办要求,区委统战部增加临时出国(境)(赴台交流考察)费用支出1.7万元,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需相应调增“三公”经费支出1.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一)总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年初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为265987万元,因上级新增债券增加和政策性必需支出增加等因素,需将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算调整为350987万元,调增85000万元。其中:上级下达我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调增支出预算37000万元;按政策需足额支付的土地出让成本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除项目之间调整外,需再调增支出预算48000万元。
(二)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调减情况
1、因项目未实施,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北寨村至山尹村道路工程资金3200万元、大成路项目资金2500万元、西柏坡高速胡庄互通改建工程900万元、南北太平河综合整治工程设计费200万元;
2、因使用上级下达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衡井线路面整治提升资金500万元、北斗东路综合整治提升资金200万元、北外环景观整治资金500万元、环抱路景观整治资金300万元;
3、根据实际需求,调减归还专项债券本息资金824万元,由年初的2899万元调整为2075万元。
(三)年初预算安排资金不足事项及政策性支出项目调增情况
1、征地拆迁补偿及土地出让成本费用、指标费等因土地出让增加调整为192000万元,调增45000万元;
2、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支出调整为12500万元,调增4500万元;
3、新增债券37000万元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用于土地储备资金32000万元、上安电厂供热长输管线对接项目5000万元。
4、调增大河路大修工程资金1000万元,由年初的677万元调整为1677万元;
5、根据旅发大会重点项目安排,增加上寨乡青龙山大道工程资金1500万元;
6、调增北斗路石柏大街至山前大道景观提升资金650万元,由年初的300万元调整为950万元;
7、增加南太平河综合整治租地费270万元;
8、根据区乡财政体制增加返还开发区土地收益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及土地整治支出1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