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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区在创城工作中荣获全省第二名

2019-06-13     来源: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打印

在2019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半年省级暗访中鹿泉区以96.2950高分荣获第二名

鹿泉区按照精准对标升格为全面对标,由文明城市升华为城市文明的要求,开展常态化文明城市创建,具体措施如下:

一、明确任务

为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今年深入开展文明环境、文明交通、文明社区、文明校园、文明家家庭、文明服务、文明经营、文明养犬、文明礼仪、文明观演十大行动,明确牵头部门,落实责任,周密安排、挂图作战。

二、强化督导

成立督导组,建立例会制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明察与暗访、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强化督导,能现场解决问题坚决现场解决。

三、全民参与

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各单位积极开展志愿交通岗和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开展每个月第一个周六党员志愿服务日活动,让文明城市创建家喻户晓,全民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