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名 称:鹿泉区文广新局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
发文日期:2017-06-29
文 号:
鹿泉区文广新局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
附表2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共18项)
部门名称(盖章):石家庄市鹿泉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时间:2017年6月29日
序号 | 管理事项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相关依据 | 案例 | |||||||
1 | 营业性演出管理 | 鹿泉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负责营业性演出节目审核、演出场所备案及演出经营活动监督管理,会同公安机关、工商、行政审批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对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行为进行查处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文化部门具体负责演出团体、演出经纪机构的许可,并对具体的演出活动内容进行审核;公安部门负责其在公共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安全监管,其中,对某演出团体要举办大型演唱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实施安全许可。 | |||||||
鹿泉区公安局 | 负责营业性演出活动安全管理,会同文化、工商、行政审批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对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行为进行查处 | |||||||||||
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负责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和个人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活动,会同公安机关、文化、行政审批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对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行为进行查处 | |||||||||||
鹿泉区行政审批局 | 负责营业性演出团体的设立审核,会同公安机关、文化、工商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对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行为进行查处 | |||||||||||
2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 | 鹿泉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会同公安机关、工商、行政审批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对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甲欲开设网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文化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发同意筹建批准文件;甲持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到同级公安机关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批准文件;甲持有公安机关批准文件向文化行政部门申请最终审核,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
鹿泉区公安局 | 监督、检查、指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审核,会同文化、工商、行政审批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对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 | |||||||||||
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监督、检查、指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管理,会同公安机关、工商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对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 | |||||||||||
鹿泉区行政审批局 | 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许可,会同公安机关、文化、工商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对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 | |||||||||||
3 | 娱乐场所管理 | 鹿泉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负责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会同公安机关依照各自职权对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行为(娱乐场所非法招用未成年人除外)进行查处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对申请开设KTV娱乐场所的,由文化部门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施娱乐经营许可,符合条件的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依条例实施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治安、消防监督管理;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条例规定的非法用工行为的监管。 | |||||||
鹿泉区公安局 | 负责娱乐场所实施治安管理和消防监督管理,会同文化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对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行为(娱乐场所非法招用未成年人除外)进行查处 | |||||||||||
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负责娱乐场所变更登记管理 | |||||||||||
鹿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负责查处娱乐场所非法招用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 | |||||||||||
鹿泉区行政审批局 | 负责娱乐场所设立许可,会同公安机关、文化、工商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对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 | |||||||||||
4 | 艺术品经营管理 | 鹿泉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负责对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艺术品经营单位及其他经营单位增设艺术品经营业务的备案管理,会同海关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对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进行审批管理,对违反《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行为的查处 |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 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对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艺术品经营单位营业执照、从事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及企业或者其他经营单位增设艺术品经营业务的备案,对违反《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行为的查处。 | |||||||
石家庄海关 | 会同文化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对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进行审批管理 | |||||||||||
5 | 音像制品、复制行业管理 | 鹿泉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负责音像制品和复制经营单位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会同公安机关、工商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对违反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复制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复制管理办法》 |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音像制品出版、进口单位,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业务或者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经营活动的,由出版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出版含有《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禁止内容的音像制品,或者制作、复制、批发、零售、出租、放映明知或者应知含有《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禁止内容的音像制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出版行政部门、文化行政部门、公安部门依据各自职权处罚;走私音像制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海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
鹿泉区公安局 | 负责音像制品和复制行业治安管理,会同出版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对违反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复制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 |||||||||||
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负责音像和复制行业的工商管理,会同出版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对违反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复制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 |||||||||||
鹿泉区行政审批局 | 负责音像制品和复制经营单位设立许可,会同公安机关、文化、工商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对违反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复制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 |||||||||||
石家庄海关 | 负责对走私音像制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查处 | |||||||||||
6 | 印刷行业管理 | 鹿泉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负责印刷复制经营单位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会同公安机关、工商行政部门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对违反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某市文广新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某印刷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盗印出版物的问题,且数额巨大,超出了行政处罚权限。某市文广新局执法人员依法将该案移送同级公安部门,同时抄送同级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 |||||||
鹿泉区公安局 | 开展印刷业治安管理,会同出版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对违反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 | |||||||||||
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负责印刷业的工商管理,会同出版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对违反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 | |||||||||||
鹿泉区行政审批局 | 负责印刷复制经营单位设立许可,会同公安机关、文化、工商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对违反印刷业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 | |||||||||||
7 | 发行业管理 | 鹿泉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负责出版发行经营单位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会同工商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对违反出版(物)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 《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安部、建设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治理销售盗版及非法出版物游商地摊和无证照经营行为的通知》 | 某地文化执法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市区某繁华路段有游商地摊兜售出版物的,执法人员及时将此情况上报同级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由同级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转交同级城管部门依法查处。 | |||||||
鹿泉区公安局 | 负责对淫秽色情、违禁出版物的检查检查 | |||||||||||
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负责发行业的工商管理,会同出版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对违反出版(物)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 |||||||||||
鹿泉区行政审批局 | 负责出版发行经营单位设立许可,会同公安机关、文化、工商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对违反出版(物)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 |||||||||||
鹿泉区城市管理局 | 开展游商地摊的监督检查 | |||||||||||
8 | 电影管理 | 鹿泉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负责对申请从事农村16毫米电影片发行、放映业务的备案管理,会同工商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对违反电影管理条例行为的查处 | 《电影管理条例》 | 电影行政部门负责对电影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电影管理条例》行为的查处,工商行政部门负责对电影放映单位营业执照的发放(变更)登记,对擅自设立电影片的制片、发行、放映单位,或者擅自从事电影制作、进口、发行、放映活动行为的查处,海关部门负责对走私电影片,尚不够刑事处罚行为的查处。 | |||||||
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负责对申请从事农村16毫米电影片发行、放映业务的登记管理,会同电影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对违反电影管理条例行为的查处 | |||||||||||
石家庄海关 | 负责对走私电影片,尚不够刑事处罚行为的查处 | |||||||||||
9 | 文物安全保护管理 | 鹿泉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负责对位于文保单位及其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文物保护要求进行审查,会同公安、工商、规划、建设、气象、海关等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对违反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 文物行政部门在文物安全巡查中发现,某房地产公司有故意损毁省级文物的情况,立即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后经专家认定造成严重后果,遂依法将该案件移交至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 |||||||
鹿泉区公安局 | 负责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库房消防安全设施检查,会同文物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对违反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 | |||||||||||
鹿泉局环境保护局 | 负责对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或者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的,或者对已有的污染认识我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清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 |||||||||||
鹿泉区城乡规划局 | 负责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对规划条件涉及的内容进行技术审查,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审批 | |||||||||||
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会同文物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对未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应等级资质证书,擅自承担含有建筑活动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的行为进行查处 | |||||||||||
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会同文物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对违反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 | |||||||||||
鹿泉区气象局 | 负责文物的防雷安全,会同文物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对违反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 | |||||||||||
石家庄海关 | 负责文物出境进境许可管理 | |||||||||||
10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 | 鹿泉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负责广播电视广告内容和播放形式的监听监看;会同公安机关、工商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对违反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行为进行查处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 接到某酒店擅自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电视节目的举报内容后,由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立即联合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查处。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或个人、工商部门负责对市场上未经批准擅自销售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查处,安全部门对卫星设备进行技术检查,公安部门配合执法,确保查处顺利进行。 | |||||||
鹿泉区公安局 | 负责查处抗拒、阻碍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协助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技术检查 | |||||||||||
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会同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对违反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行为进行查处 | |||||||||||
石家庄市国家安全局 | 负责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技术安全检查工作,并视需要采取必要的技术防范措施 | |||||||||||
石家庄海关 | 对擅自进口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或携带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入境行为的查处 | |||||||||||
11 |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 | 鹿泉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负责广播电视广告内容和播放形式的监听监看;,会同工商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对违反广告法和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行为的查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 | 某广播电视台因违法播放广告,工商部门对电视台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文广新局对电视台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 | |||||||
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负责广告经营的审批,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 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工作;会同广播影视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权对违反广告法和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行为的查处 | |||||||||||
12 |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 | 鹿泉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负责对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行为的查处 |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通知》 | 近日,某地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过程中发现,某小区内一家歌舞娱乐场所未取得从事娱乐场所经营相关证照,目前正在办理消防许可。该场所的行为,涉嫌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严重扰乱了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为理顺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文化执法人员对该场所内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当场责令业主立即停止违规经营行为。 | |||||||
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负责查处取缔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从事经营活动行为的查处 | |||||||||||
13 | 气象防灾减灾管理 | 鹿泉区气象局 | 负责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组织气象灾害防御联合会商,编制年度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计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研究全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大问题,督导相关工作的落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石家庄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的通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石家庄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的通知》、《石家庄市暴雨灾害防御办法》、《石家庄市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高温灾害防御办法》、《石家庄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4~2020年)》、《石家庄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稿)》、《石家庄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 2009年11月8~12日,我区出现暴雪天气,县城过程总降雪量72毫米。降雪强度之大,前所未见。据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我区直接经济损失24236.46万元。农作物受灾面积1320.9公顷,成灾面积261.9公顷,受灾人口5.4万人。根据石家庄市气象局的建议,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要求,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公安部门迅速出动警力维持社会秩序,疏导道路交通;广播电视、网络、通信企业和单位及时播发预警以及灾害防御信息;教育部门及时安排中小学、幼儿园停课;各级各单位、基层政府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和社区群众清除积雪;卫生、民政等部门提前做好各项救灾准备工作;商务局门及时调配供应物资;交通、旅游等部门分别做好车站和旅游景点的人群转移和防御处置工作;供热部门提前采取了供暖措施,使人民避免暴雪寒冷的冻害。全区干部群众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取得了应对罕见暴雪的显著成效。 | |||||||
鹿泉区教育局 | 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气象灾害防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范知识教育工作 | |||||||||||
鹿泉区公安局 | 负责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期间,组织警力维护社会秩序、加强交通疏导、完成抢险救灾任务 | |||||||||||
13 | 气象防灾减灾管理 | 鹿泉区国土资源局 | 负责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及周边地区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组织做好由暴雨等造成的滑坡、泥石流等气象灾害次生灾害的防御、应急工作 | |||||||||
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负责对各类建(构)筑物建筑单位、城市排水管理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组织有关产权单位和个人做好危旧房屋、临时建筑物、临时构筑物和户外宣传牌的除险加固,组织做好暴雨灾害期间城市排水清淤工作 | |||||||||||
鹿泉区交通运输局 | 负责对主要交通干线建设、养护管理单位及各类公路客运站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配合气象部门做好客运站、高速公路等重要场所和交通要道的气象监测 | |||||||||||
鹿泉区环境保护局 | 负责建立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共享、预报会商和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公众发布大雾、霾灾害监测信息和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监管,做好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工作,确保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之内 | |||||||||||
鹿泉区农业畜牧局 | 指导各级农技、农机管理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灾害防御应急期间指导农户及生产单位做好农田排水除涝、设施加固等处置工作 | |||||||||||
13 | 气象防灾减灾管理 | 鹿泉区民政局 | 负责组织做好各类救灾物资的储备,组织做好灾害发生后的救灾工作 | |||||||||
鹿泉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负责对各类文化场馆、历史文物场所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类旅游景区、旅游企业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 |||||||||||
鹿泉区委宣传部 | 负责对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气象灾害防御、应急信息的播发情况进行督导 | |||||||||||
鹿泉区水务局 | 负责对各类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巡查,组织做好水库、塘坝等防洪设施的除险加固,组织做好因暴雨导致的山洪、河流洪水等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做好日常管线维护,确保灾害防御应急期间城市供水正常运行 | |||||||||||
鹿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负责对各类医疗机构气象灾害防御救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 |||||||||||
鹿泉区商务局 | 负责组织做好灾害防御应急期间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监测,指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备货并保障市场供应 | |||||||||||
鹿泉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 负责对各级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 |||||||||||
鹿泉区供电局 | 负责组织做好日常管线维护,确保灾害防御应急期间城市供电正常运行 | |||||||||||
鹿泉区园林局 | 负责组织做好日常管线维护,确保灾害防御应急期间城市供气、供暖正常运行 | |||||||||||
14 | 出生人口性 别比治理管理 | 鹿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承担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小组办公室职责,协助政府做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整体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各相关部门、单位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估;建立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和出生人口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报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开展孕产期全程服务,及时掌握孕情、防止性别选择行为;建立完善B超准入和检查登记、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出生人口实名登记、出生人口死亡报告等工作制度;以住院分娩出生性别比统计为重点,建立完善出生个案登记和性别比统计制度;负责本系统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开展关爱女孩活动;定期组织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完善“两非”案件有奖举报制度;加大“两非”案件的查处力度,强化区域协作案件和重点管理区域案件查处的协调组织和领导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家计生委、卫生部、药监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中宣部、国家计生委等十一部委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国家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等七部委关于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通知》、《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石家庄市鹿泉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的通知》 | 某地专门成立性别比专项整治办公室,抽调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安、食药监等部门工作人员集中办公、集中查案。在集中整治活动中,公安部门开展“两非”重点线索的跟踪、布控和突击行动;食药监部门开展药品销售机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情况的检查;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开展非法行医点的集中整治和引流产定点单位的检查和生育全过程管理督查,并协调各单位进行集中整治活动。各单位信息共享,通力协作,形成了强大合力。 | |||||||
14 | 出生人口性 别比治理管理 | 鹿泉区监察局 | 把严肃查处“两非”行为作为严肃党纪政纪的重要内容,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对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要进行责任追究,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提供纪律保证;积极配合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活动,参与重大案件查处,对“两非”行为较严重、且查处不力的,要追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责任。重点查处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涉嫌“两非”的案件,并公开处理结果 | |||||||||
鹿泉区教育局 | 努力推动各项经济社会政策向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倾斜,创造条件鼓励、帮助女孩上学。认真落实扶助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具体措施。在落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中,对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给予优先资助;对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贫困家庭中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寄宿生,优先补助生活费,对就读于高等学校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优先落实生源地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 | |||||||||||
鹿泉区科学技术局 | 进一步加大向计划生育女孩家庭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供科技信息服务等力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参加科技知识培训和优先安排科技实用技术项目 | |||||||||||
鹿泉区公安局 | 负责提供分性别的户籍人口出生变动统计数据;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依法打击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 |||||||||||
14 | 出生人口性 别比治理管理 | 鹿泉区民政局 | 在制定有关优先优惠政策时,对计划生育女儿户适行优先原则,认真落实扶助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具体措施。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父母纳入五保供养,进一步拓展和延伸对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的关怀扶助 | |||||||||
鹿泉区财政局 | 会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研究制定针对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奖励政策,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保证“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必要的工作经费 | |||||||||||
鹿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努力推动各项经济社会政策向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倾斜,创造条件鼓励、帮助女性就业。认真落实扶助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具体措施。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中对参保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夫妻双方个人出资部分给予一定比例补助或增加一定比例的基础养老金;制定相关政策禁止和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做到男女同工同酬;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女性人才工作,形成有利于女性人才参与公平竞争和脱颖而出的机制 | |||||||||||
鹿泉区农业畜牧局 | 在制定有关优先优惠政策时,对计划生育女儿户适行优先原则,认真落实扶助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具体措施。在制定有关农村集体资产福利分配政策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的集体福利分配份额;在农民科技培训中,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免费提供培训和技术指导,免费提供教材和技术资料等;在农村沼气建设中,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优先安排农村沼气国债项目 | |||||||||||
鹿泉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利用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和基层文化站等宣传阵地,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做好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宣传工作 | |||||||||||
14 | 出生人口性 别比治理管理 | 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单位和人员的监管,完善相关制度,对违反制度规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组织定期巡查 | |||||||||
鹿泉区统计局 | 负责提供出生人口性别比数据 | |||||||||||
鹿泉区妇女联合会 | 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关爱女孩行动,营造全社会关爱女孩的良好氛围;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群众性活动 | |||||||||||
鹿泉区广播电视台 | 广泛深入地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把握好新闻舆论导向,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做好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宣传工作;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人口安全、社会稳定等带来的危害进行宣传;开办专题栏目,及时宣传报道“两非”典型案件惩处情况,营造舆论氛围,形成高压态势,震慑犯罪分子,警示教育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两非”行为,对查处的“两非”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 |||||||||||
鹿泉区委宣传部 | 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开展以促进社会性别平等为重点的宣传倡导活动,创新宣传形式,加强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动员传统和新兴媒体,发动社会力量,大力倡导男女平等、关爱女孩的先进理念,破除男尊女卑、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的传统思想,不断提高社会性别平等意识,营造社会性别平等的舆论氛围,以文化的感召力促进性别平等,引导群众逐步消除性别偏好 | |||||||||||
15 | 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管理 | 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强化对广告发布媒体自律审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广告审查员广告法律法规培训,推动落实《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完善广告监测体系,提高广告监测效能,注重监测结果的深入运用,完善广告监测、监管与案件查处的一体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虚假广告案件的查办力度,对虚假广告要有案必查、查处到位,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加强网络广告监测监管,及时查处网上虚假违法广告;积极推进广告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实施分类监管,协助有关部门对涉及的企业和产品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进一步完善广告监管执法体系,建立跨地区的广告案件移送、协查、通报、督办机制,及时查办在多个地区、多个媒体发布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 | 《中宣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十三部委关于2013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 工商部门接到群众举报,某医疗机构网站发布的医疗广告含有违法内容,同时为某保健食品做宣传,宣传内容涉嫌违法,另外该网站还链接某色情网站。工商局立即对该网站发布的医疗广告是否经过卫生部门审批、对该网站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是否经过食药监部门审批进行调查取证,固定有关证据。若未经审批或超出审批内容的,工商部门将以违法广告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分别通报卫生和食药监部门。对该网站链接某色情网站的情况,立即通报通信管理局。通信管理局对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网站,将通知互联网接入服务商停止为其提供接入服务。 | |||||||
鹿泉区公安局 | 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工作衔接,建立案件会商、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工作协作机制,打击涉嫌虚假广告犯罪行为 | |||||||||||
鹿泉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加强动态监管,日常审读与专项审读、定期检查与临时抽检相结合,监督和督促报刊出版单位严格履行报刊广告审查的法定责任;将报刊广告内容纳入报刊审读和报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体系,完善报刊违规记录数据库,建立报刊违规预警机制,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加强对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报刊出版单位的检查,对不执行广告发布审查规定、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的报刊出版单位,依法依规给予通报批评、下达警示通知书、报刊年检缓验等处理;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监督播出机构切实履行广播、电视广告发布审查的法定责任,强化对广播、电视播出的医疗广告以及电视购物广告的监听监看,纠正各类违规行为。对发布违规广告的播出机构,及时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对群众多次举报、发布违规广告问题严重的播出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分别给予处理 | |||||||||||
16 | 旅游市场秩序监管 | 鹿泉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组织旅游市场联合执法,负责部门联合执法方案的制定及方案实施期间的协调、综合治理、检查考核等工作,重点加强旅游服务质量规范,建立完善旅游咨询服务体系,维护游客权益;负责旅行社、导游、景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 ||||||||
鹿泉区发展改革局 | 负责旅游景点(区)门票及车船票价格审定;指导督促旅游企业产品明码标价;对旅行社低价诱骗等价格行为进行监管 | |||||||||||
鹿泉区公安局 | 负责维护旅游景点(区)治安管理;打击不法行为 | |||||||||||
鹿泉区交通运输局 | 负责对旅游客运企业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旅游客运车辆非法揽客、超范围经营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打击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经营的“黑车” | |||||||||||
鹿泉区城市管理局 | 对景区周边及游客集中区域无证无照流动拉客、非机动车道上阻拦尾随强行拉客等行为的查处和管理,严厉打击占道经营、车辆违章停靠等行为 | |||||||||||
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负责旅游企业经营资格及经营范围的认定;负责对无照经营等旅行社或团队进行查处监管 | |||||||||||
17 | 旅行社安全监管 | 鹿泉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负责旅行社安全事项排查 | 《中国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旅行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4号令) | 某旅行社游客所乘坐的一辆旅游大巴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了调查并作出责任认定,交通部门对车辆的资质情况进行核查,旅游行政部门作为旅行社的审批部门,派出工作组赴事发地慰问家属、看望伤员,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处置善后事宜。 | |||||||
鹿泉区交通运输局 | 负责旅游车辆资质的审核与年检 | |||||||||||
鹿泉区公安局 | 负责旅游交通意外事故的现场处理和责任认定 | |||||||||||
18 | 星级酒店、A级景区安全管理 | 鹿泉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负责A级景区范围内文物保护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协助相关部门对星级饭店、A级景区发生的突发性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协助相关部门对星级饭店、A级景区安全制度、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星级酒店评定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实施办法》 | 某四星级旅游饭店发生火灾,消防部门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火灾现场,开展被困人员救援和火灾扑灭工作。因救援及时,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火灾扑灭后,消防部门封闭了事故现场,并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勘查。该星级旅游饭店作为旅游团队活动的主要场所,事故发生后,旅游行政部门对饭店游客进行了安抚和慰问,并积极协助消防部门对此次火灾事故进行了调查和处理。 | |||||||
鹿泉区公安局 | 指导星级饭店、A级景区治安管理;负责对饭店、景区建设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对饭店、景区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
鹿泉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负责星级饭店、A级景区中电梯、锅炉、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质的检查 | |||||||||||
鹿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对星级饭店、A级景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管 | |||||||||||
鹿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负责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调查,组织开展中毒人员的医疗救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