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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名 称:石家庄市鹿泉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责任清单

发文日期:2017-12-20
文 号:

石家庄市鹿泉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责任清单

2017-12-20    来源: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打印

部门职责登记表
部门名称:石家庄市鹿泉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城市管理局)

序号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责任科室备注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市容、环卫、渣土处置等城市管理规划、实施计划和地方性规范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度和标准,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法规科;综合管理科(渣土管理科、城乡环卫办公室) 
负责系统普法教育、法规宣传、执法监督、业务培训考核和执法资格审核等工作
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
负责执法案卷评查、政策咨询以及错案、执法过错追究工作等行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指导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程序和标准,对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违纪违规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
负责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基础数据统计、目标考核、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负责制定全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规划和计划,并认真监督落实
负责统筹协调、管理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相关工作
2负责查处审批前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砍伐移栽城市树木工作。负责查处审批前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砍伐移栽城市树木工作直属中队 
3负责国有土地上违法占地巡查工作;配合乡镇(区)做好集体土地违法占地的巡查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违法占地巡查工作直属中队 
配合乡镇(区)做好集体土地违法占地的巡查工作
4负责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市政工程类)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配合乡镇(区)做好对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市政工程类)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直属中队 
负责配合乡镇(区)做好对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
5负责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住宅小区内私搭乱建、侵占损毁公共绿地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住宅小区内私搭乱建、侵占损毁公共绿地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直属中队 
6负责主城区(不含开发区)市政道路两侧私搭乱建等违反市容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配合获鹿镇政府及乡镇(区)做好主城区城中村及辖区范围内的私搭乱建等影响市容行为的查处工作。依法查处主城区(不含开发区)市政道路两侧私搭乱建、乱停乱放等占用城市道路及道路两侧的违规行为市容监察中队;直属中队 
负责督导、配合所辖区域内相关乡镇做好辖区内乱倾乱倒、私搭乱建、违章占道、违规设置广告及“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等影响市容环卫行为的查处、整治工作,指导所辖乡镇(区)城管中队工作
7依法查处取缔主城区(不含开发区)占道无照商贩、店外或专业市场外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取缔主城区(不含开发区)占道无照商贩、店外或专业市场外经营行为市容监察中队 
8负责牵头和督导相关单位对主城区(不含开发区)主要街道机动车乱停乱放侵占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行为进行查处。负责牵头和督导相关单位对主城区(不含开发区)主要街道机动车乱停乱放侵占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行为进行查处市容监察中队 
9负责牵头和督导相关单位做好主城区(不含开发区)及槐安路(鹿泉段)、山前大道(307国道—衡井线)、京赞线(槐安路口—君乐宝路)、石铜路、君乐宝路和107国道(鹿泉段)市容市貌管理;负责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容貌管理;依法查处在城市设置户外广告、各种标志、牌匾、实物造型、宣传品等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占用城市道路及道路两侧的违规行为。负责107国道(鹿泉段)、槐安路(鹿泉段)、山前大道(307国道—衡井线)、京赞线(槐安路口—君乐宝路)、石铜路、君乐宝路街道两侧占道经营、户外广告、门店牌匾整治、小广告治理等市容市貌监督检查与日常管理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市容监察中队 
负责主城区(不含开发区)主次街道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容貌管理
负责主城区(不含开发区)主次街道两侧门店牌匾、户外广告日常管理和小广告治理
负责临时占道便民市场的日常管理
依法查处在城市设置户外广告、各种标志、牌匾、实物造型、宣传品等违规行为
10负责主城区(不含开发区)主次干道、槐安路(鹿泉段)道路、山前大道(307国道—衡井线)主路面及绿化带,107国道(鹿泉段)绿化区域、主路面以外区域的环卫保洁工作;负责主城区部分公厕、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点)、清扫清运车辆、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与管理;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督落实;依法查处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负责107国道(鹿泉段)绿化区域和主路面以外区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环境卫生管理处、市容监察中队 
山前大道(307国道—衡井线)主路面和绿化带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
负责主城区(不含开发区)主次干道(不含小街巷)、槐安路(鹿泉段)道路
负责主城区部分公厕保洁、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主城区(不含开发区)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果皮箱、环卫车辆等环卫设施、设备的建设、购置、维护和管理
负责主城区(不含开发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
牵头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监督落实工作
负责按规定收取主城区(不含开发区)卫生服务费、生活垃圾处理费
依法对城区影响环境卫生的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依据有关规定收取临时占道费(道路挖掘费)
11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处置、利用和消纳日常管理;负责区域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及配套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与管理;依法查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违规行为。负责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城乡卫生管理处 
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压缩站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
负责按规定收取主城区以外生活垃圾处理费
指导、督导各乡镇(区)、村做好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及时运往压缩站进行处理
12负责对全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进行监督管理;督导各乡镇(区)做好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等各环节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运输、倾倒、遗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违章行为、私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填埋场违规行为。负责全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现场勘验、核量,收取建筑垃圾处理费综合管理科(渣土管理科、城乡环卫办公室);直属中队 
负责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及渣土车辆资质审核
负责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填埋场地的审核备案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综合利用工作
负责督导所辖区域内相关乡镇做好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等各环节工作
依法查处所辖区域内违规运输、倾倒、遗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违章行为、私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填埋场违规行为
13负责主城区(不含开发区)部分便民市场管理。做好城东综合市场、会馆路综合市场、传统集市环境容貌秩序维护与日常管理,并在不影响正常交通的次要路段设置早夜市等便民市场,方便群众生活;依法查处市场内占道经营、乱倾乱倒等违规行为。负责城区便民市场的规划建设,落实上级市场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市场管理处 
负责城区便民市场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的执法监察
负责城东综合市场、会馆路综合市场与传统集市的日常维护管理
依据有关规定收取市场卫生服务费
14负责省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它行政处罚事项。负责省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它行政处罚事项。法规科 
15负责城乡环境容貌考评工作。负责主城区及各乡镇(区)政府所在地和主要交通干道环境容貌考评工作;负责组织有关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指导乡镇(区)城管中队工作。负责协调、督导各责任部门落实上级城乡环境容貌整治有关精神城乡环境容貌考评办公室 
负责城区及各乡镇(区)政府所在地和主要交通干道环境容貌考评工作
负责组织有关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
牵头负责城市管理考评工作
16负责全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对主城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即时监控,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督办;负责“12319城管便民服务热线”的日常管理。负责对城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即时监控,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督办数字城管指挥中心 
负责将石家庄市监督中心批转的和鹿泉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立案的案卷,派遣到各相关职能部门
负责协调解决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并督促责任单位按期完成
负责对相关责任单位任务完成情况(书面或影像)进行汇总,并向石家庄市监督中心反馈
负责“12319城管便民服务热线”的日常管理
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维护、数据更新等日常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转
17负责对城市管理职责或权属不清问题的界定,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职责或权属不清问题的界定,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法规科 
18负责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城市管理其它事项负责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城市管理其它事项办公室(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