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环境保护局
名 称:鹿泉区环保局责任清单
发文日期:2017-12-19
文 号:
鹿泉区环保局责任清单
2017-12-19 来源: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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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登记表 | |||||
部门名称:石家庄市鹿泉区环境保护局 | |||||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责任科室 | 备注 | |
1 |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本区环境保护法规实施细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区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 | 组织拟订环境保护实施细则、管理办法。 | 管理科 | ||
提出年度市级及以上财政性环保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初步安排意见,会同区财政局下达补助资金。参与管理中央、省、市级财政性环保专项资金。 | 业务指导课 | ||||
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 | 管理科 | ||||
2 | 制订环境保护规划和污染源治理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国土规划和区域开发规划 | 拟定水污染防治计划并组织实施 | 管理科 | ||
拟定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并组织实施 | 管理科 | ||||
审核全区经济和社会规划中的环境保护事项 | 管理科 | ||||
3 | 负责监督全区大气、水体、土壤、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有毒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 | 配合区大气办组织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拟订全区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年度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烟粉尘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监督管理工作。 | 管理科 | ||
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危险废物监督管理。 | 管理科 | ||||
组织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落实登记管理制度。 | 管理科 | ||||
负责重金属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 管理科 | ||||
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和污染防治对标工作。 | 管理科 | ||||
会同公安、交通、渔业等有关部门,开展在用机动车船排放污染物的监测工作。 | 监测站 (事业单位) | ||||
4 | 监督全市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荒漠化防治工作;向区政府提出新建的各类国家级、升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区;参与自然资源核算工作 | 监督矿山生态恢复 | 管理科 | ||
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 | 管理科 | ||||
5 | 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全区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参与编制鹿泉区可持续发展纲要 | 组织编报全区环境质量报告书 | 监测站 (事业单位) | ||
发布全市区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 监测站 (事业单位) | ||||
6 | 制定并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有关规定审核、审批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指导乡镇企业污染防治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 组织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批复建议。 | 管理科 | ||
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织审核验收文件,提出审批建议。 | 管理科 | ||||
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 管理科 | ||||
组织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 | 管理科 | ||||
完成全区主要污染物的控制指标,督办、核查全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总量减排考核。 | 管理科 | ||||
7 | 组织拟订全区环境保护科技政策、发展规划;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区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监督管理环境保护产业市场,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 对相关环境规划、环保科研、环保治理技术等环保技术方案进行评估。 | 管理科 | ||
开展环境保护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等相关研究与服务。 | 管理科 | ||||
组织拟订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 | 管理科 | ||||
管理环境保护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负责环境保护科技体制改革,指导直属单位的科技工作。 | 管理科 | ||||
8 | 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对全区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新闻报道;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 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应急和预警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 | 监测站 (事业单位) | ||
根据国、省、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和工作要求,开展本辖区环境质量监测。 | 监测站 (事业单位) | ||||
收集、管理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编写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和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 | 监测站 (事业单位) | ||||
制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环境宣教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 管理科 | ||||
9 | 负责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对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管理 | 拟订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负责核与辐射应急响应和调查处理,参与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 | 管理科 | ||
指导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 | 管理科 | ||||
10 | 办理人大、政协有关环保的议案、提案,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和事故;参与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的违法犯罪案件,协调处理全区跨地区的环境污染纠纷。 | 承办区人大、政协有关环保的议案和提案 | 管理科 | ||
办理群众举报的环境污染案件 | 管理科 | ||||
调查环境污染违法案件及污染纠纷 | 监察大队 (事业单位) | ||||
11 | 负责环境监理排污费收费工作。 | 组织开展排污费征收缴费工作。 | 监察大队 (事业单位) | ||
12 |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