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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环境保护局
名 称:鹿泉区环保局责任清单

发文日期:2017-12-19
文 号:

鹿泉区环保局责任清单

2017-12-19    来源:环境保护局 打印

一、部门职责登记表
部门名称:石家庄市鹿泉区环境保护局
序号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责任科室备注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本区环境保护法规实施细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区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拟订环境保护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管理科 
提出年度市级及以上财政性环保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初步安排意见,会同区财政局下达补助资金。参与管理中央、省、市级财政性环保专项资金。业务指导课 
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管理科 
2制订环境保护规划和污染源治理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国土规划和区域开发规划拟定水污染防治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科 
拟定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科 
审核全区经济和社会规划中的环境保护事项管理科 
3负责监督全区大气、水体、土壤、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有毒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配合区大气办组织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拟订全区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年度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烟粉尘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监督管理工作。管理科 
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管理科 
组织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落实登记管理制度。管理科 
负责重金属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管理科 
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和污染防治对标工作。管理科 
会同公安、交通、渔业等有关部门,开展在用机动车船排放污染物的监测工作。 监测站          (事业单位)
4监督全市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荒漠化防治工作;向区政府提出新建的各类国家级、升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区;参与自然资源核算工作监督矿山生态恢复管理科 
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管理科 
5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全区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参与编制鹿泉区可持续发展纲要组织编报全区环境质量报告书 监测站          (事业单位)
发布全市区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监测站          (事业单位)
6制定并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有关规定审核、审批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指导乡镇企业污染防治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批复建议。管理科 
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织审核验收文件,提出审批建议。管理科 
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管理科 
组织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管理科 
完成全区主要污染物的控制指标,督办、核查全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总量减排考核。管理科 
7组织拟订全区环境保护科技政策、发展规划;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区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监督管理环境保护产业市场,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对相关环境规划、环保科研、环保治理技术等环保技术方案进行评估。管理科 
开展环境保护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等相关研究与服务。管理科 
组织拟订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管理科 
管理环境保护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负责环境保护科技体制改革,指导直属单位的科技工作。管理科 
8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对全区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新闻报道;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应急和预警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 监测站          (事业单位)
根据国、省、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和工作要求,开展本辖区环境质量监测。 监测站         (事业单位)
收集、管理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编写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和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 监测站       (事业单位)
制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环境宣教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科 
9负责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对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管理拟订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负责核与辐射应急响应和调查处理,参与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管理科 
指导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管理科 
10办理人大、政协有关环保的议案、提案,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和事故;参与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的违法犯罪案件,协调处理全区跨地区的环境污染纠纷。承办区人大、政协有关环保的议案和提案管理科 
办理群众举报的环境污染案件管理科 
调查环境污染违法案件及污染纠纷 监察大队         (事业单位)
11负责环境监理排污费收费工作。组织开展排污费征收缴费工作。 监察大队          (事业单位)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