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洪灾记忆
鹿泉古称石邑,又称获鹿。老早以前就发生过水灾,只是没有留下文字记载。到了明代嘉靖三十二年,才有人编纂《获鹿县志》,开始了鹿泉灾情的记录。翻开县志《世纪卷》,旱灾、蝗灾连年不断,再就是水灾,遭受水灾的年份也不少,还有的年份是春旱秋涝,老百姓称水灾为“发大水”。
有文献记载的第一次水灾,发生在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秋,霪雨下了一个来月,山水暴涨,冲击着鹿泉城,城西南角的城墙被冲陷好几长,且随修随坏,洪水大有进城之势,大片农田被淹没。
到了清代,鹿泉水灾也不少,每隔几十年来一次。康熙七年(1668)年夏六月,大暴雨下了七昼夜,冲塌城墙七十余长。雍正十二年(1734)年,春夏大旱,秋天暴雨成灾,毁坏民房无数,粮食歉收。同治十年(1871)年春大旱,到了夏季又是大雨,秋七月二十七日起,暴雨下了七昼夜,损坏民房无数。
民国二十八年(1917)年旧历七月鹿泉连降暴雨六七天,山洪暴发,太平河水进了海仔沟,路南油店的油整篓随水飘走。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八月中旬,阴雨连天山洪暴发。有人说这次水灾不亚于民国六年,也就是那一年,日军当局在鹿泉境内的南新城村东至高迁村修一道防水壕,从此,给壕西的村庄带来灾难,每次发大水,都要滞洪挨淹。
新中国成立后的暴雨,首数1963年那次,
时隔20年后,7月19---20日,鹿泉再次遭遇洪灾。